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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资产描述 |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二有限公司(老)夏履公交站场地一批废旧钢板 |
资产类别 | 其他 |
名称 |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二有限公司(老)夏履公交站场地一批废旧钢板 |
地理位置 | 浙江省_绍兴市_柯桥区 |
重大事项披露 | 1.资产所有权为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二有限公司。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5.本次竞拍标的看样地点:夏履公交站,看样联系人:张莎莎,联系电话:18006752535。6.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7.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8.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第二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监管机构(部门)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批准单位名称 | 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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