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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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A2024DF100302 | 监测编号 | HA2024DF100302 |
标的名称 |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黄河南路8号GJFC-0026号房产出租 | 转让底价(万元) | 226.545648 |
挂牌日期 | 2024-05-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0 |
资产概述 |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黄河南路8号GJFC-0026号房产出租 |
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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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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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南路8号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508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5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35560元/月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
租赁期情况 | ||||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至 止 | |||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 ||||
租金参考地段 | 参考租金(元) |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租金评估值(元)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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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易 条 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07 |
挂牌公告期 | 11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月付,每年递增3%。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目前为被占用状态,承租方应自行完成清退。2、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租金、保证金等。3、非因出租方原因,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出租方有权将本次租赁资产再行挂牌租赁,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出租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出租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1)未能按时签订《租赁经营合同》的;(2)未按时支付应付租金款、产权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3)挂牌期满成为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的;(4)挂牌期满成为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之一后,单方撤回租赁申请,或未按时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5)拍卖成交后,被以最高应价确定为承租人,但未按拍卖人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交纳足额保证金。如竞买成功,可将保证金抵作转让标的成交价款;如竞买未成功,则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2、租赁期内,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工作及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部分不负有修缮义务。3、《房屋出租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时,出租人投资的装修改造须保持现状不得损毁,并完整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5日内返还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4、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有义务配合街道、社区进行社会综治、市容管理、文明创建等方面工作。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承租房屋及其附属物。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城市建设等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应无条件及时返还租赁房屋,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除经核准的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装修所获得的拆迁补偿由承租人享有,其余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提出其他任何补偿要求。7、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5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8、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如招标结果确认之日合同已期满,将在招标结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 |
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F A10001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意向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联合体不可参与承租。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 证 金 设 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5,56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其它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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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黄河南路8号 |
法定代表人 | 赵军伟 |
注册资本(万元) | 150,000.000000 |
经济类型 |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100170030114U |
经营规模 | 大型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办公会会议纪要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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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5378779125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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