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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555号桐泾商务广场1幢501第二次公开招租

· 2024-05-08
招租公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555号桐泾商务广场1幢501第二次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SCJX20243603
委托方 苏州市沧浪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出租行为批准单位 批准单位: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商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批准时间: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4-05-08 挂牌终止日期:2024-05-21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标的资产看样 看样联系人: 杨经理 联系电话: 13776080597
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地点: 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 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服务大厅19、20号国有资产招租业务受理窗口 ■ 受理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意向承租方可点击页面上的我要报名注册账号,进行线上报名。 ■ 咨询电话: 0512-69820610,69820859,69820609 ■ 投诉电话: 698206103、意向承租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相应材料(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盖章或签字)。 ■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机构或法人)》等 ■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及承诺函(自然人)》等。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555号
资产类型 办公用房 所在楼层 5
出租面积(㎡) 930.53 租期(年) 3年
资产使用现状 使用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户优先权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水、电等配套设施完善
配套、环境、交通等 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公共交通便利
其他披露等 原合同2024年5月31日到期
出租条件 租金挂牌底价 人民币563901.18分期付款
租金支付要求 季度支付 租金调整方式
履约保证金 140975元
使用用途及要求 适用于办公,不适用于酒吧、舞厅、棋牌室、网吧等娱乐行业及宾馆、餐饮、仓储、危化品等业态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为租赁期内首年年租金,不含物业费2、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3、允许装修改造,如需装修改造,需提供改造方案,材料性质等给出租方审核;4、水、电等费用另行约定;5、具有支付租金能力,不可拖欠租金;6、物业管理协议需与桐泾商务广场现场物业管理方另行单独签订并结算物业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3、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遵守与服从苏州市沧浪科技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对于承租方的统一管理。
报名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 人民币100000
交纳期限 挂牌终止当日 16:00 前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 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全
未成为最终承租方: 返还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可转为协议方式租赁,由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租赁价;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委托方选择的中介机构组织公开竞争采用竞争性磋商(评分指标体系可在公告期间联系房女士15806200810进行査看)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在委托方对承租方资格进行确认后,交易中心将报名保证金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交易中心指定监管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委托方自行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确定最终承租方的,上述款项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按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时间支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委托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报名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委托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委托方有权申请划扣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委托方有权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报名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委托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委托方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意自承租方可在公告期间至线下报名地点查看项目租赁合同模板等资料),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委托方及信息发布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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