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简介: (一)1号线:2013年4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贵阳城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贵阳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窦官站-小孟工业园站)全长35.1Km,途经观山湖区、云岩区、南明区、经开区,共设25座车站。 (二)2号线:贵阳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七机路站-水淹坝站)全长40.6Km,途经白云区、观山湖区、云岩区、南明区,其中2号线一期(白云北路站-油榨街站)设24座车站,出租人单位为贵阳宏源恒盛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项目投资有限公司;2号线二期(贵钢站-中兴路站)设8座车站,出租人单位为贵阳市宏源永盛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全线共计32座车站。 出租标的范围 贵阳轨道交通1、2号线共预留车站共享充电宝场地56处,(单处设备场地的占地尺寸不超过:高度:1.8米,宽度:1米,深度:1米)。 现状 贵阳轨道交通1、2号线车站共享充电宝场地按现状出租,站内场地为装修完成的站内空间位置;若设备布设位置需增加电源接口,由承租人自行施工,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相。承租人不得擅自拆改站内结构及标的物内设施,不得对轨道交通运营造成妨碍或损害,相关方案须经出租人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招租方为受委托单位,承租方需分别与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号线窦官站-小孟工业园站)、贵阳宏源恒盛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项目投资有限公司(2号一期白云北路站-油榨街站)、贵阳市宏源永盛轨道交通二号线二期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号二期贵钢站-中兴路站)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