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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城北新区博汇商服一号楼北数第十屋1-2层

· 2024-10-03

接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黑龙江友联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在中拍平台开展网络(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搜索: 友联拍卖)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详见该标的物网络展示的具体介绍)

二、开拍时间:2024年10月9日10:00(延时除外)
三、展样时间:2024年9月30日到2024年10月8日到标的所在地看样。

四、竞价方式:增价拍卖方式。

五、移交事宜: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支付佣金比例为成交价的5%。根据《拍卖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请买受人尽快联系项目经理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电话(微信):18088776870。成交后,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抵扣成交款。买受人务必在成交后2个自然日内通过银行电汇形式支付全额成交价款至拍卖人,买受人携带《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标的物所在地与委托人办理移交。标的移交过户完成后,拍卖人在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保证金给买受人。拍卖不成交的,拍卖人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至竞买人。

六、重要提示: 委托人不提供成交价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统一由房产部门负责开具,拍卖人只提供佣金部分的发票。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拍卖人按照《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聘请专业人员对标的物进行仔细查勘,标的成交后不退不换。成交后,请买受人务必在线交纳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使用费 。 ( 中拍平台 咨询电话:4008985988)

七、瑕疵声明 :

1.本次拍卖标的物均为空置房产,屋内物品和装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家具、家电、可拆卸装修建材等)均不包含在拍卖标的范围内,成交后,原使用人可能会搬离或拆卸部分或全部物品和装修设施。屋内供水、供电、供热等基本生活生产物资及设施因陈年老旧,可能会出现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所有维修维护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以上此类问题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2.拍卖成交之前涉及到房产而发生的各种欠费及滞纳金(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电话费、电梯费、取暖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以及产权变更所产生的各种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补缴或自行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

3.个别房产、车位的使用面积属于人工测量估算,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动产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相应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现状或权证主管部门的测量为准,因国家测绘办法的变动或相关规定改变及权证机构登记与评估不一致等多种因素、权证机构(产权、土地主管部门等)对面积测量结论或其余登记事项与拍卖公示、评估报告、原产权证、土地证件产生的误差或不同由买受人承担(但不改变本次拍卖结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对此类问题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标的物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违建拆除、经济纠纷等)、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买受人完全承担,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标的不能及时移交或办理权属过户登记的,产生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委托人只负责配合,不给予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不能及时移交或办理权属过户登记延后的,产生的损失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买受人提供虚假、伪造证件或证明文件的;2.买受人拖延、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3.买受人未按规定的支付方式、期限、金额交纳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服务费)的以及中拍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的;4.买受人未按要求完成标的交付交接的;5.恶意炒作和操纵市场的、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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