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区建设期交通运营购买服务项目6米/8米新能源中巴车辆
租赁服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启动区建设期交通运营购买服务项目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基本概况
随着启动区互联网产业园等区域交付运营,根据周边公共交通出行需求,为加强启动区与容城组团之间公共交通联系,提升启动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按照新区有关部门要求,最新方案确定启动区建设期交通运营购买服务项目(简称启动区项目)在既有(211、212、213路)3条内部公交运营线路的基础上,新增开通白洋淀站至启动区核心地块的215路公交线路(拟设18个站点),新增线路单趟里程约15.5公里。
按照实际出行需求,经与建交局沟通,对启动区建设期交通运营购买服务项目公交业务现有211、212两条公交线网优化,线路分别进行延伸(其中211路公交将目前终点容和塔站向北延伸至白洋淀站,线路长度由目前的15.8公里变更为19公里;212路公交将目前终点崇文路停车场向北延伸至白洋淀站,线路长度由目前的7.7公里变更为22公里,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根据实际运营需求,新增215路公交拟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6辆6米级新能源纯电动中巴车(含备车1辆),211、212路公交线路优化新增车辆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标租赁11辆8米级新能源纯电动中巴。
1.4主要服务内容
为高质量保障启动区项目出行需求,满足启动区211、212、215路公交线路运营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包,1标包和2标包。1标包租赁6辆6米级新能源纯电动中巴车(含备车1辆),2标包为租赁11辆8米级新能源纯电动中巴车。
本次租赁车辆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要求为近4年内生产且车况良好的公交车辆(自发布本次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以车辆铭牌载明的生产日期为准),车辆表盘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以内。车辆保险须在有效期内,要求车辆保险至少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或承运人责任险(按车辆核定载人数每人保额不少于10万)、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少于200万元),并保证所配备的保险在保险公司能够正常理赔。租赁期内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年检及交通事故以外的所有故障修理(含易损件)等费用全部由车辆出租方承担。中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派送车辆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期间的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上牌费用(如需雄安新区冀X牌照)等相关费用在内。
具体车辆规格参数要求及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租赁服务期限:自租赁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租赁期限为28个月。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含)。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应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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