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平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施工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安平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 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安审批投资【202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政府统筹安排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安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3本项目拟在安平县县域内建设充电站共83座(其中5座光储充放一体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02台(其中直流充电桩277台、超级充电桩15台、直流充放电桩 10 台),总功率36240KW,建设光伏雨棚126KWp,建设储能500KWh,应用快速充电技术,完善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许可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参加投标; 3 .1.5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单 位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9 00:00:00 至 2024-11-13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9 10: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ebei.gov.cn/)、招采云交易平台(www.zc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及分散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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