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地铁1、2、3、12、13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重新公告)
(项目编号:RHDL2024-026-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
1.招标条件大连地铁1、2、3、12、13号线安检、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非财政资金,项目预算为15142.65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大连地铁1、2、3、12、13号线安检、安保服务。
2.2 招标范围:包括大连地铁1、2、3、12、13号线的安检、安保服务。(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2.4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公安机关审批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检查或相关服务);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列入大连公共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具体以现场网络查询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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