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公交公司消防器材采购及维修项目(二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宿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州市公交公司消防器材采购及维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设备的名称:宿州市公交公司消防器材采购及维修项目(二次)。
2.2招标控制价:86642.85元
2.3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1年365日历天。合同履行期限满后,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合同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一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告知招标人。投标人分批次供货,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日历天内开始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投标人被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录不良行为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计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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