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泗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二次招标)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泗阳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泗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泗发改投〔2025〕2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泗阳县交通运输局 以 / 批准,项目业主 为 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省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家省级资金3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 泗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括:
立项规模:包括标线约23000平方米、对老旧标志牌、锈蚀杆件进行更新(包括 交通法规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辅助标志等)约500个、对全县道口警示桩查漏补缺约500根、对锈蚀桥梁扶手进行更换约700米、新增路网监控系统5套等。工程总投资约340万元。
2.2 招标内容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安装波形护栏、老旧标志牌更换、锈蚀杆件更新、增补标志(含交通法规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组合标志、限载标志等)、道口标柱、道路标线、桥名牌、桥梁扶手换新、新增路网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项目地点:位于泗阳县境内所有农村公路。
2.4 工期
工期:18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2.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3154168.97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的其投标无效。
2.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完成结算审核后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如单项合同中同时包含有非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作内容的,需在工程简介中单独列明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工作内容及其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的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2项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b.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 期间的工程。
d.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 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直接生成 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 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 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若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 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 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5)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令2017 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6)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2025年3月或2025年4月)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若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 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 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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