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前U型车道道闸采购进行竞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火车站前U型车道道闸采购
2、项目编号:QT304525094184
3、采购内容:
名称 | 参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二进三出(5通道) | ||||
专用车牌识别一体机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G1 | 套 | 5 |
空降闸主机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AS-901 | 台 | 5 |
出入口-79G防砸雷达 | 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 T60 | 个 | 5 |
车辆管理机 | i5-12500/8G/256G 21.5寸 | 定制 | 台 | 1 |
安全岛 | 混凝土800*1300*300mm(清水沙、325水泥、1.2石子、16mm钢筋),安全岛需刷漆美化 | 个 | 5 | |
辅材 | 8口千兆交换机,网线电源线和pvc线管 | 批 | 1 |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确定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6、质保期:3年。
7、供货期:20天
8、服务地点:呼和浩特火车站公交专用停靠区
9、最高限价: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0、价格包含运输费、安装费、施工费、调试费等全部费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近一年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可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相关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1)和(2)项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1)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2)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9月27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网站http://www.nmcqjy.com/进行会员注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请注意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项目。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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