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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城区共享电动车比选公告

· 2023-12-24

为推进城市绿色交通技术创新,支持智能交通、共享交通、慢行交通体系建设和运营创新技术体系建设;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城市公共资源,逐步建设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更好地服务市民短距离出行及城市公共交通接驳换乘,更好地满足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 10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在县内投放共享车并由投放企业进行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牵头单位

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桥县共享电动车运营服务项目

2、拟投放总量:详见采购需求。

3、引入企业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4、运营服务期:3年。

5、投放区域:吴桥主城区。

6、项目经营方式及要求:

(1)本项目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

(2)本项目由供应商全额投资,项目涉及的投资、运营、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运营企业承担,具体合作方式以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及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线上线下专职管理和运维人员,并建立运营企业的信息平台,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比选截止前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可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投标人的项目运营特定资格条件:无。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邮箱:wqcgzfjgy@163.com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磊

联系电话:0317-7382166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比选截止前半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可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逾期报名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比选方不予受理。

(五)比选材料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2917:00时。

2.递交地点:邮箱递交,邮箱:wqcgzfjgy@163.com。

3.逾期递交材料,比选方均不予受理。

(六)比选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在具体签约谈判时协商。

2.本次比选公告在吴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特此公告。

吴桥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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