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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福安市城区智慧交通公交场站建设工程设计)

· 2024-03-18

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的编号为 E3509810902100227001 福安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福安市城区智慧交通公交场站建设工程设计) 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3]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地方政府专项债 ,出资比例为 29.60%、70.4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福安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福安市城区智慧交通公交场站建设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 福安市

2.3.工程建设规模: 1.智能电子站牌建设: 对市区 126 套公交电子站牌进行智慧化改造,包括电子站牌、智能 LED 屏、多媒体视频信息发布子系统、电子站牌集中控制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电子站牌无线通讯子系统及电子站牌后台监控管理系统等;2.福安城区至舍族开发区工业园区公交站点智慧化提升: 主要建设 6米站台 17套、8 米站台13 套以及电子灯箱40个3.赛岐公交站点智能化改造: 主要包含沿路 16 套公交站点智能化改造;4.王基岭公交场站充电桩扩容改造: 主要建设 12 台公交充电桩及配套设施(含变电箱、电缆、遮雨棚等)5.甘棠公交枢纽站充电桩扩容新增:主要建设 11台公交充电桩及配套设施 (含变电箱、电缆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61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2.5.招标类型: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6.2.内容: 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设计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以上设计内容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 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待定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具备①或②项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 派出 担任本 设计项目负责人均 应具备1项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投标截止前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 0 分至 12 00 分,下午 12 01 分至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万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规定,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当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24年4月11日 09:30 ,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需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000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59.892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www.fjggfw.gov.cn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交易网(http://www.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 邮编: 355099

电话 18759389993 传真:

联系人 郑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 8 号金玉良城 1 号楼 2-C 邮编: 352100

电话: 0593-2628699 13959393755 传真:

联系人: 小罗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

帐户名称: /

帐??? 号: /

交易中心名称: 福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 80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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