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

保标招标 > 公共交通 > 招标信息 > 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3处房屋五年承租权招租公告

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3处房屋五年承租权招租公告

· 2024-04-02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现有位于星火路1号的3处房屋以现状公开挂牌招租,标的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

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3处房屋五年承租权(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HB2024DF100770-772

出租底价

标的五:444492.00元/首年

报名保证金

10万元

标的六:683160.00元/首年

10万元

标的七:178330.00元/首年

5万元

挂牌起始日

2024年4月2日

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挂牌截止日

2024年4月16日

出租方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周孝文

联系电话

0710-3346223

标的简况

本次招租标的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3处房屋。

标的五: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院内5号楼,租期:五年,出租面积1852.03㎡,年租金444492.00元/年,报名保证金:10万元,租金按季度支付。租金前三年不变,后两年租金在前期租金基础上增加3%。

标的六: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院内物资库房、修理厂,租期:五年,出租面积2996.31㎡,年租金683160.00元/年,报名保证金:10万元,租金按半年支付。租金前两年不变,后续租金每两年租金在前期租金的基础上增加2%。

标的七:位于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院内修理厂办公楼房屋,租期:五年,出租面积782.15㎡,年租金178330.00元/年,报名保证金:5万元,租金按半年支付。租金前两年不变,后续租金每两年租金在前期租金的基础上增加2%。

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年9月1日

评估报告文号

中达致远(咨)字2023-7368号

交易方式

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

协议方式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是否延期挂牌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以现状出租。租赁期限为五年,其中标的5租金按季度支付,标的6、标的7租金按半年支付。

2、本次出租的房屋目前均为闲置状态。

3、若最终承租方不是原承租方,出租方协助最终承租方办理清退事宜。最终承租方必须自行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租赁期限以出租方实际交付租赁标的的时间为准。

4、待本次公开出租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再次通过公开市场交易获取租赁权,若原《租赁合同》有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本次出租的资产无任何抵押、担保等限制租赁的情形。

6、若本次公告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则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标的相应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一次性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转入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指定账户或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抵扣。

(三)本次交易双方在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四)《房屋租赁合同》履约及履约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一个月的租金。

(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经出租方验收确认房屋无损毁等情形且承租方付清全部租赁费用后,将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取未交付租金、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另行赔偿)。

(3)承租方应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日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若承租方未能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4)根据标的房屋的现状,出租方可以给予承租方适当期限的免租期,用于房屋装修,免租期的期限以租赁合同为准。出租方按约定将出租标的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不得影响房屋固定设施的结构及消防配套设施(若承租方按实际使用确需部分改造的,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5)由于装修施工及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有义务接受出租方的安全生产监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6)承租方须承诺按时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污水排放、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物业费等费用。

(7)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承租方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8)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须对《房屋租赁合同》格式文本等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内容,不持异议。竞租成交后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按本《招租公告》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各项费用。

(五)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租金咨询报告》(中达致远(咨)字2023-7368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六)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七)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八)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原交款账户。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成交后,竞价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原交款账户。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原交款账户。

承租方资格

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2、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批准机构

襄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备案机构

襄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额

各标的对应的保证金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交易保证金

账户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襄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襄阳紫贞支行

账号:4200 1648 5080 5300 2976

保证金

处置方式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襄阳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④经确认的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付清租金的。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首期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承租方

需提供资料

法人/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自然人

  1. 身份证复印件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文章推荐:

襄阳市樊城区星火路1号3处房屋五年承租权招租公告

广东省新丰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中心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连平县大湖镇同和文体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博罗县园洲镇刘屋村打造“百千万工程”省级典型村培育建设规划采购工程设计服务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