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南陵县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交〔2023〕71号)要求,县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工作小组开展了县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南陵县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实行百分制)由服务质量考核(占考核总分的60%)、运营管理考核(占考核总分的40%)组成,2023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得分为89.333分,运营管理考核得分为95.94分。经折算2023年度城市公共交通绩效奖励考核得分为91.98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27日
联系人:丁超 联系号码:6823233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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