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轮胎定点供
安徽省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轮胎定点供
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应商选定采购项目中标
中标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NGSQTJY20241024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轮胎定点供应商选定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汇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五路北
中标金额(费率): 81% (百分之八十一)
四、评审专家名单:戴乐、陈俊明、吴芙蓉、饶贤芬、夏海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
作时间向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
址:宁国市 S104 东城大道旁(宁国市长途汽车站二楼) 、 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 2 幢 15 单元
15005 号,联系电话: 0563-4431123 、 0563-4101880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
司稽查考核科提出投诉(联系人:翟女士,联系方式: 0563-4431115 ,地址:宁国市 S104 东城大道旁
(宁国市长途汽车站二楼)。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国市 S104 东城大道旁(宁国市长途汽车站二楼)
联系方式:余先生、 0563-443112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青龙东路北侧华贝城市广场 2 幢 15 单元 15005 号
联系方式:王工、 0563-41018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先生、王工
电 话: 0563-4431123 、 0563-4101880
宁国市国泰公共交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汇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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