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火车站公交枢纽站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市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充电站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新华北路与转运街交叉口西北角2.1.2建设内容: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充电站一座。 2.1.3建设周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2.1.4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火车站公交枢纽站充电站一座,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制的等相关内容。 (2)充电机应具备国家CNAS认可/CMA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封面应加盖CNAS或CMA认证标识章,若未加盖认证标识章,应提供检测机构的CNAS或CMA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检定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认可。(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度;公司不满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26 00:00 至 2022-08-0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邢台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万信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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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邢台市中兴东大街695号 | 地址: | 邢台市中华大街988号 |
邮编: | 054001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田建军 | 联系人: | 张晓娜 |
电话: | 0319-3673063 | 电话: | 0319-2605897 |
传真: | / | 传真: | 0319-26058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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