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挂牌公告 | |
项目编号 | 锦公产权网挂2022-14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及办公生产用房出租 |
委托方 | 锦州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出租标的状况 | 出租位于凌河区杭州北街以西,劳保北里城北阳光1号楼以南房地产。房屋面积456.17㎡;房屋基地土地面积382.77㎡;土地面积2113.59㎡。 |
出租底价 | 12.4万元/年 |
公告期起止 | 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7日 |
展示时间、地点 | 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16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联系委托方进行实地踏勘。 |
竞价方式 | 网络挂牌 |
竞价起止时间 | 自由报价期为2022年8月4日9时至2022年8月17日15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15时起 |
保证金金额 | 2万元 |
交纳形式 |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
保证金账户 | 名称: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 账号:410100644655663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凌支行 |
保证金缴纳时间 | 意向承租人请于2022年8月17日11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执到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6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
保证金处置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承租价款。 2、如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委托方赔偿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与出租方签署出租合同的;(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成为最终承租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
承租方须知 | 1、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出租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承租人需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416-2110844 13384168341 |
联系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委托方联系人 | 季晓双 |
联系电话 | 15142643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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