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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盂县全域实施静态管理的通告

· 2022-08-20

2022年8月20日,我县集中隔离点核酸筛查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现已转入阳泉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治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现就做好社会面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20日12时起,全县实行临时性全域静态管理。静态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全县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二、全县以社区(村)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社区(村)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县域内所有景区景点、宾馆客栈、KTV、网吧、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棋牌室等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各类会议、培训、演出、比赛、考试、展会等聚集性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来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

三、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使用和销售“一退两抗”感冒、咳嗽药品。发现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体育局属地防控办。

四、全县除阳泉北站与阳泉市区保持正常交通外,其他所有入口只进不出,所有交通道路和城市入口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服务保障车辆由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入,公共交通停运。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县,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开的,需经属地乡镇政府同意并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各医疗机构加强病区管理,严格病区24小时门禁管理,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进入病房前须严格核查健康状况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则上为48小时内),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人员不得进入病房担任陪护。

、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请广大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保持积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严禁恶意造谣传谣、谎报瞒报疫情、发布不实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九、目前我各项生活物资供应量足价稳,请民朋友们不盲目囤积生活物资。

十、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静默管控、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以上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执行,时间暂定3天(8月20日12时—8月2312时),随后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

感谢民朋友们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盂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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