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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全国"两会"暨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 2023-03-0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两会召开后接着是清明假期和壮族三月三,为切实做好这一时期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分析形势,牢牢掌握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主动权

全国两会、清明假期和壮族三月三期间,群众出行高度集中,踏青旅游和祭祖扫墓频繁,人流、物流、车流会相对增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段;随着天气回暖,可能会出现强降雨天气,并伴有雷电、大风、大雾、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洪涝、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各类风险交织叠加。开年过后,兴宁区发生的2·5民房火灾事故和横州市发生的2·21温工61船人员窒息事件,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各单位(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组织研判本辖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采取强化措施,盯紧看牢不放心的环节和高风险部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两个至上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齐抓共管、失职追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风险防控,狠抓问题隐患整改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会商研判、情况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盯住解决问题,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行业不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的事故灾害,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目标。

二、毫不松懈持续推动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走深走实

单位(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检查等工作,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排查各类风险隐患,针对性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逐条逐项建台账抓整改,确保问题隐患清单实现完整闭环。要按照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国两会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组织成立工作组直插交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站点、渡口码头、客货运场站两客一危一货企业等重点场所和基层一线进行督查检查,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警示通报等措施,严防特殊时期发生重大敏感事故。要严格安全监管执法,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坚持运用安全监管部门 专家 新闻媒体的三合一行政执法检查模式,对事故多发频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力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查处一家、曝光一批、震慑一片。对因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和社会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我将约谈通报责任单位和企业,并抄报市安委办依规实施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追究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责任。

三、毫不松懈抓好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深刻汲取江西省南昌市1·8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19人死亡、20人受伤)、湖南省许广高速公路2·4多起多车追尾交通事故(致16人死亡、66人受伤)以及河池市环江县1·7(致4人死亡)、贵港市覃塘区2·15(致3人死亡)、百色市田东县2·18(致3人死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履行属地监管、综合监管、行业监管职责,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道路运输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两客一危一重货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认真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规范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件,以及安全带、安全锤、应急门、灭火器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强化违规行为报警处理,切实发挥卫星定位装置特别是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在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自动纠正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发生针对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冒险运营、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要督促企业持之以恒加强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和职业能力;要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对恶劣天气、车辆爆胎、路面湿滑、制动失效、车辆自燃等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要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燃气运输安全风险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按要求委托开展常压罐车罐体检验;要加强客运站的安全检查,督促客运站加大售票大厅、候车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查频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制购票乘车等安全制度;要针对汛期特点,强化驾驶员安全行车预警及提醒工作,遇极端恶劣天气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要督促驾驶员及时停运,严防驾驶员冒险作业、涉险运营,确保行车安全。

(二)水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对水路运输、港口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风险识别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培训教育等。加强船舶碰撞桥梁风险管控;配合推进三无船舶安全集中整治,继续打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以乡镇渡口、客运码头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县乡管理部门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客流动态,采取增加航次的措施,防止超装滥载。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超抗风等级航行,严格执行恶劣气象条件下船舶禁限航规定。

(三)城市客运方面。要督促各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及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对全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含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状况管理,规范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检查;要强化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要持之以恒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和应急驾驶培训,切实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驾驶员健康状况监测,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要强化城市公共汽电车火灾爆炸、大型城市公交车辆高处坠落等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脱轨相撞、保护区结构破坏等重大风险,要督促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持续深入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突发状况地铁紧急停运机制;严格执行设施设备养护制度和规程,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8号)有关规定,强化轨道线路检查、钢轨探伤、道床路基、站区结构巡查监测,及时评估结构病害损伤并做好加固修复;强化车辆、信号系统、接触网(轨)、道岔、站台门以及电源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设备运行监测和养护维修;加强轨道交通保护区的巡检巡查力度,及时制止保护区内违规违章作业行为;提前做好突发大客流的应对准备工作,在客流量大的站点,要增强安保防范力量,设置醒目的引导标识,安排专门的引导员或秩序维护员,有效防止踩踏事件发生。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共汽电车等城市公共交通遇短时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时要坚决停运。各城市客运交通企业要切实做好反恐防范、安检、治安防范等工作,加强乘客携带物品的检查,严防三品上车,坚决遏制极端和恶性事件发生。

(四)公路管养方面。要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定期开展公路养护巡查,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治理农村公路临水临崖路段无路侧护栏、平交路口及急弯陡坡标志标线缺失损坏和视距不良等突出安全隐患;普通国省干线重点对涉路违法行为、安全标志牌及安全设施等进行排查,常态化开展路政巡查,及时提醒养护单位落实隐患路段安全防范措施。

(五)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方面。要督促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对高边坡、高填方路段、桥梁及涵洞工程、驻地建设、吊装设备、高空作业、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临时用电、边施工边通车路段,以及可能发生滑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路段进行重点排查;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方案,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六)行业消防安全方面各单位(部门)要深刻汲取兴宁区2·5民房火灾事故教训,督促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围绕交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运营、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船舶码头、客运场站、共享电动车电池集中充电点和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及时排除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四、毫不松懈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

今年存在入汛可能偏早(常年为4月23日)等不利情况,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2023年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南交运发〔202339)要求,密切监视雨水汛情,完善应急预案,提前安排物资力量,加强巡查检查,防范低温阴雨过程对交通运输行业的不利影响,严防局地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引发次生事故。要健全完善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公安、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强灾害性天气、森林火情、地质灾害等预测预报、会商研判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要强化跟踪督导,畅通直达企业负责人的叫应机制,严格落实基层群防群治责任,提醒社会公众防灾避险,遇有险情立即组织员工、游客、群众等撤离转移,确保万无一失。

五、毫不松懈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

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险情或灾害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和损失,并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请各单位(部门)分别于3月13日、4月24日前将加强全国两会和清明假期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及开展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清单(包括具体单位名称和问题隐患情况)报送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联系电话:5878685,邮箱:nnsjtjajk@126.com。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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