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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不动产(重新二拍)的公告

· 2023-05-31

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不动产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202361610时至2023617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不动

评估价92.48元整(大写:玖拾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起拍价:59.1872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拍卖对象范围

拍卖对象为位于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房屋建筑面积204.7m2,,土地使用权面积186.7m2。使用权人为龚**,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现状用途为住宅。本拍卖对象的财产范围包括拍卖对象的房屋所有权、相应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对象可享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通上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等)、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权益。

2.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拍卖委托人提供的拍卖对象《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详见下表:

使用权证信息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权证号

皖(2019)和县不动产权第0000520号

不动产单元号

340523100001GB01019F00010001

使用权人

**

登记日期

2019-01-15

坐落

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

查询信息用途

证书状态

现势

附记

其中临时超标土地为26.71平方米 换发

房屋信息

房屋户室序号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用途

房屋性质

总层数

所在层

1

204.7

成套住宅

其它

2

1-2

土地信息

面积(平方米)

使用起止期限

土地性质

土地用途

186.7

划拨

住宅用地

共有权人

权证号

共有权人

共有方式

共有比例

皖(2019)和县不动产权第0000520号

**

单独所有

3.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3.1拍卖对象土地状况

1)坐落: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

2)土地使用权面积:186.7m2;

3)宗地形状:拍卖对象所在宗地为近似矩形;

4)宗地性质:划拨

5)宗地内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内达到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 五通,土地平整一平的开发水平;

6)用途:住宅用地;

7)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地势平坦;

8)地基:拍卖对象所在宗地地基较好,承载力较大。

3.2拍卖对象房屋状况

1)座落: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

2)建筑面积:204.7m2;

3)现状用途:住宅;

4)总层数/所在层次:混合结构建筑总层数为地上2层,所在层数为第1-2层;砖木结构建筑总层数为地上1层,所在层数为第1层;

5)层高:平均层高约3米;

6)建筑结构:混合、砖木;

7)装修、设施设备:拍卖对象所在建筑外立面贴墙砖,房间内自行装修,具备供水、供电、通讯、宽带,排水通畅,设施设备能满足需要。

8)平面布置:拍卖对象整体联合使用;

9)工程质量:建筑物结构完好,建筑物墙、屋架完好牢固,梁、板、柱、墙面、屋面完好,水电、管道等线路通畅,均处于有效状态;

10)建成年代:1995年;

11)维护、保养、使用情况:拍卖对象主体结构维修保养一般,成色及保养状况一般;

12)临街状况: 所在建筑临土街;

13)停车方便程度:拍卖对象附近停车方便程度一般。

4.区位状况

4.1区域位置

拍卖对象位于和县历阳镇土街526号,位于和县县城中部区域,距离和县中医院约600米,距离和县县级商服中心小市口约1000米,区域位置较优。

4.2交通状况

4.2.1周边道路条件

拍卖对象所在区域有陋室西街、历阳西路、龙潭中路、和州路、土街等生活型主次干道,路网密度较高。

4.2.2公共交通条件

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内有和县3路、和县4路、和县11路三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较优。

4.3生活服务设施

1)商业:距和县县级商服中心小市口约1000米,附近有尚品宅配、巨星艺术中心、欧普照明、索菲亚全屋定制、绝味鸭脖等商业网点。

2)超市:附近有安德利超市、家万福超市等。

3)银行:附近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

4)学校:附近有和县历阳镇第三小学、和县第四中学等。

5)医院:附近有和县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4.4环境质量

1)绿化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生态环境一般,绿地覆盖率一般。

2)自然环境:拍卖对象所在区域属于城区地带,现已大部分开发为商业、住宅,原始地貌及自然环境已城市化,自然环境一般。

3)景观环境:拍卖对象区域内主要为街景,景观环境一般。

4)空气质量:拍卖对象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一般。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617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看样或与本院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本院不对产权过户和腾空做时间上的承诺。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提示:本院仅负责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交付,不承诺将产权办理至买受人名下。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过户时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完成过户后由买受人凭税票到法院领取代被执行人垫交的税款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122560010400141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65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十一、本次拍卖贷款服务由安徽和县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意向贷款的竞买人,在报名前,应提前与该银行联系,进行资质审核。联系人:孙主任-18655580066、0555-5330353。或下载并扫描随公告上传的和县新华村镇银行贷款申请二维码。和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

监督电话:13866976845

拍辅机构:18156593575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13866976845(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由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年五月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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