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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金融中心外环8、19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22-07-01

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8 、 19 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8 、 19 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已由 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协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仁保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8 、 19 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8 、 19 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22-GC-0722 ( JRDWH-GK-ZB-062 )

2.2 项目地点 : 郑州市郑东新区副 CBD TC3-08 、 TC3-19 地块。

2.3 建设规模: 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8 号楼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副 CBD TC3-08 地块,建筑面积约 9789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60050 ㎡,地下建筑面积约 37847 ㎡。地上 24 层、地下 4 层 ;

19 号楼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副 CBD TC3-19 地块,建筑面积约 101328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60098 ㎡,地下建筑面积约 41230 ㎡。地上 24 层、地下 4 层。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范围:

8 号楼: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8 】号楼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智能化工程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成品保护、垃圾清运、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访客管理与速通门系统(预留管线)、信息发布系统、五方通话、电子巡更、 IBMS 智能集成系统、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 (BA) 、能耗监测、 UPS 供电系统、机房工程等工程施工、设备供应、深化设计、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和培训、保修等所有内容。指导总承包单位进行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配合空调、消防施工单位对空调、消防系统的调试;配合夜景照明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调试、联动控制;配合电梯工程进行联动调试;负责预留套管四周的封堵;管路、套管、孔洞、线盒、设备基础、预埋件等错、偏、漏、堵的修正、修改、修补、修通、修复及满足智能化设备、管线安装要求的完善措施在进场施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以书面形式交由发包人协调处理;其他由建筑智能化施工单位应该完成及配合的工作。

19 号楼: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19 】号楼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智能化工程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成品保护、垃圾清运、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工程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访客管理与速通门系统(预留管线)、信息发布系统、五方通话、电子巡更、 IBMS 智能集成系统、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 (BA) 、能耗监测、 UPS 供电系统、机房工程等工程施工、设备供应、深化设计、调试、检测、验收、技术服务和培训、保修等所有内容。指导总承包单位进行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配合空调、消防施工单位对空调、消防系统的调试;配合夜景照明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调试、联动控制;配合电梯工程进行联动调试;负责预留套管四周的封堵;管路、套管、孔洞、线盒、设备基础、预埋件等错、偏、漏、堵的修正、修改、修补、修通、修复及满足智能化设备、管线安装要求的完善措施在进场施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以书面形式交由发包人协调处理;其他由建筑智能化施工单位应该完成及配合的工作。

2.6 计划工期:

8 号楼: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起 120 日历天,其中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 30 日内完成(包含审核批准时间),鉴于政府对大气、扬尘管控已成为历年常态,本工期已综合考虑此因素,经双方约定,由于政府对各级大气、扬尘管控导致的工期延误不视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导致的工期延长不作调整,对与合同中不可抗力描述与本条冲突的,按照本条执行。本工期包括所有准备工作、申请有关批文、证件等所需时间。

19 号楼: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起 160 日历天,其中二次深化施工图设计 30 日内完成(包含审核批准时间),鉴于政府对大气、扬尘管控已成为历年常态,本工期已综合考虑此因素,经双方约定,由于政府对各级大气、扬尘管控导致的工期延误不视为不可抗力因素,由此导致的工期延长不作调整,对与合同中不可抗力描述与本条冲突的,按照本条执行。本工期包括所有准备工作、申请有关批文、证件等所需时间。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总包单位整体工程取得“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8 质保期:自本栋楼竣工备案之日起,投标人承担 24 个月的有责任质量保证。注: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优于本要求的,以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

2.9 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2.9.1 一标段: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8 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二标段:龙湖金融中心外环 19 号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2.9.2 各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标段序号(一标段、二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后续标段不再推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的,拟派人员可以重复使用。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和②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不得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并提供承诺书;

3.4 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并提供承诺书。

3.5 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并出具 2021 年 06 月至今(不少于连续 6 个月)在本(分)公司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 ( 或养老保险)。

3.6 业绩要求:

3.6.1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以来至少完成 1 项类似项目智能化工程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2 项目经理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 2017 年 01 月 01 日以来至少完成 1 项类似项目单项智能化工程金额不少于 800 万元的合同【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竣工验收证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须有一项体现项目经理名字,项目经理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3.6.3 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可重复。

3.7 财务状况: ① 投标人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或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 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② 提供 2021 年 01 月以来连续 12 个月的完税证明。

3.8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承诺书);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人须按以上查询方式提供网站查询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9 单位总经理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的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需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类似项目: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包括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包括酒店、娱乐场所等)或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通信建筑(包括邮电、通讯、广播用房)或公共交通建筑(包括高铁站、地铁、机场等)或城市综合体项目(含写字楼、商业、酒店、住宅)的建筑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2 年 07 月 02 日至 2022 年 07 月 08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凭企业 CA 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 CA 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 CA )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 ),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3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B 区第 十三 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密钥;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协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仁保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普惠路 56 号海汇中心 6 号楼新发展大厦 18 层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 0371-55116985

邮 箱: >

传 真: 0371 — 55116985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 1 号楼 C 座(卫华大厦) 8 楼 803 室

联 系 人: 夏先生、叶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5939555

电子邮箱: .cn

监督单位:郑州市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地 址:郑东新区龙湖中环路与龙翔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金融智谷 2 号楼 14 楼

电 话: 0371 — 67179995

传 真:无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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