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扬州公交集团2022年夏季“送凉爽”慰问品提货券采购项目
编号:GJ2022033
二、招标项目说明
1、本次招标为公司职工“送凉爽”慰问品提货券采购。
2、采购数量:约3358份,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3、采购预算:100元/人。供应商报价应在提货券面值金额100元/人的基础上,报提货券升值后面值金额。(供应商提货券面值金额报价低于100元/人为无效报价)
4、提货券使用范围和提货品种:提货券可在中标供应商扬州城区、江都区域内所有营业网点使用,可在营业网点购买食品类商品(提货券使用时可以购买中标供应商营业网点在售的任意食品类商品,供应商不能限定商品品牌和规格或指定商品,同时提货券可以购买供应商营业网点当期在售的促销食品类商品),一次性使用不找零。提货券有效期至 2022年 9月30日。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 (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内容,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招标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在扬州市城区、江都区域设有营业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 7 月11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http://www.yzgjgs.com/n/pages/)”网站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投标人需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扬州市荷叶西路2—1号)现场报名。
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扬州市荷叶西路2—1号,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部。
5、招标文件售价: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1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6、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2年7月21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荷叶西路2—1号)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2年7月20日下午16:30时之前以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和支票)至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保证金须由投标单位账号对公交纳,不接受私人账户汇款)(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单位全称: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汶河支行
账号:1108020909000000787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 群
联系电话:0514-80973068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授权委托人应递交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高风险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参加投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行佩戴口罩及其他必备的防护用具;
4、投标的相关人员进入投标现场后,应在开标室等候并与其他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随意走动;
5、上述要求至国家疫情防控下发最新通知时废止。
扬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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